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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借款纠纷

借款纠纷 律师您好!
2008年10月21日齐某说开超市需要钱,从我这儿借款2万元,利息月息1分5厘,没写还款期限,签名只有齐某一人,也没有证明人,担保人。今年7月21日齐某突然死亡。我要求其家人还款,他家人说:这钱我们没用,叫齐某借给了许某,我们要了钱给你。许某的借条是这样写的:今借(我的名字)人民币2万元,证明人齐某,借款人许某。2008年10月23日。齐某借钱给许某我不知晓。
请问我的诉讼时效多长时间,我如何要回我的钱。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慎囯(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09-05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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