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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财产纠纷

劳动财产纠纷 一个朋友开了间店,自动恳求我零出资和他合作,我负责前台销售,店铺股权各一半,合作结束时间直到店铺不经营了。也说好签合同,可是合同刚拟定好没来得及就因为感情纠纷吵架了,他发手机短信告诉我说我手上拿着他的那台数码相机和600块现金我都不用还给他了,短信我还保留着。我们的合作就到此结束了,可是现在他又问我要回相机和钱,我不给,他说要告我,请问如果打官司我证据充足吗?能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覃丹(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10-09-0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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