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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拖欠社保

拖欠社保 我于2011年5月份与单位托付的劳务公司签合同,并于2013年2月份辞职到新单位。期间社保和公积金一直未给交全(公积金差7个月,社保差3个月),新单位于13年5月份开始给交社保,原劳务公司以不好补交为由,答应结算给现钱,并与7月20日前汇至本人银行账户,但至今仍未履行,且劳务公司领导人不见面、不接电话。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样围护我的权力,将社保钱要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本龙12(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3-09-16 17:2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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