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农村集体土地分配
农村集体土地分配 由于建公路导致部分农民失地,于是村里就建议将占地的补偿款均分,顺便重新分集体用地,按理来说土地是要均分的,但是出现一种情况有部分农民继承了老宅,就觉得他们有两块宅基地,分地的时候就说老宅所占有的土地可以不算进去分配,只需算现在居住的宅基地的土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有人把继承的老宅拆了,重新盖房,他们说他们的宅基地就不用交上去重新分配,而没有老宅的农户或者说宅基地申请得晚的要把现在的宅基地算进要重新分配的份额里,这样一来,没有老宅的农户在分耕地的时候就比有老宅的少分地了,这样可以吗?老宅上的地应该是村集体的吧?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重新分地吗?说不通的话可以上诉吗?(简单地说就是分耕地时有继承老宅的会比没有继承老宅的分得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smile……(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3-09-15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