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分配使用权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分配使用权 请问家庭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是村委会和村里少数人(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不需要盖房的人)反对使用该集体土地,经协商要价太高协商无果,可以说村委会不作为和几个奸诈小人串通一气。村委会不给开信乡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就无法发证么?乡政府也是推脱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韩志同(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2-07-06 15: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