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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大学生就业
大学生就业 我是一名2007年毕业的大学生。在2008年3月份与一所公立高中签定了就业协议书,并且把报到证也派到该学校。在这里工作两年,在2010年7月份学校组织入编考试,我没有考上,学校因此而解聘了我。请问一下,学校这样做有什么法津依据?学校是否有权解聘我?如果可以解聘我,那么我找到新的用人单位,我的报到证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ZYY732……(山西)
提问时间:2010-09-04 17:54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09-04 20:34
您好,如果您没有考上,学校是有权利解聘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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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09-04 22:54
有权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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