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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问题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问题 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送三级乙等医院抢救。被害人同时有重度颅脑损伤与连枷胸症状,但该医院漏诊连枷胸,同时抢救措施不够积极。在送救11个小时后,被害人近亲属认为其抢救措施不当,自行转入其他三甲医院,又经17个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尸体已经火化)。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致死。我们的证据有亲属看到的该三乙医院抢救不积极的人证,有漏诊连枷胸症状的病例。请问,该情况是否可以构成医疗事故?如欲提起民事诉讼如何操作?能有多大把握?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了了了(天津)
提问时间:2009-01-30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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