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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屋出售纠纷

房屋出售纠纷 我家自盖二层小楼,具有土地证、房产证。2003年协商出售,价格协商为2.5万元,购买方陆续支付了1.85万元(我家已经给对方写了收条),其后一直居住在我家,大约7年,但并未办理两证交割手续。现我家提出两种选择,一种是1.85万元作为租金,购买方退出房屋;另一种是购买方再缴纳10万元,双方办理两证交割手续。请问1、房屋所有权是否属于我家?2、我家提出的两条解决办法是否合法?3、这样的房产交易应怎样界定,可以毁约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racpc(河南)
提问时间:2010-09-04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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