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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房子

问题咨询—房子 因已购买全产权的房改房面积仅有47平方米,2004年参加了单位全额集资房,集资房建好已5年,单位仍没有替我们办好房产证,单位6年前就将我们拥有全产权的房产证收走,去年又收取我们大部分旧房租金,今年竟然以停水停电来威协租房户,要租户单方面跟单位签订合同,全部租房租金由单位收取。单位在我们还拥有房产证且还没有退还以前购房款的情况下,这样做违法吗?我们要采取何种方式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有一户因2002年离婚,法院没按原购房发票判决,按法院判决书,拥有房屋的一方,2004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要办新房的房产证时,是否也要象其他人那样退出房改房,如果要退出是按照2002年法院判决书判决的购房款退还呢,还是按95年购买房改房时的发票退款?若只按购买房改房的发票退款该房户不服,要通过何种方式才能获得法院判决支付的购房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e834……(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09-03 21: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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