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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兄妹五人共同赡养父母,但是老人的房产证是她的名字,但是她说只给其中四人,是否合理?

兄妹五人共同赡养父母,但是老人的房产证是她的名字,但是她说只给其中四人,是否合理? 老人无论生疮害病,请客摆酒,所有大的开支都是由兄妹五人共同承担费用。老人的房产证上目前是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有姊妹说出来那个房子是他们四个出钱买的,没有另一个人的份。老人也按照这个说法说是只有四人出了钱,另一个以后不能继承。但是当时购房的时候,老人没有把五人叫到一起来说出钱,其中那个人蒙在鼓里。现在却以没有出钱为由,说没有那个人的份。请问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合理解决(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9-10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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