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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幼儿在批发市场摊位被水瓶里开水烫伤,谁负责?

幼儿在批发市场摊位被水瓶里开水烫伤,谁负责? 如题。
家长带一个不怎么会走路的幼儿到批发市场的摊位购物。摊位里面放了一个水瓶,小孩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弄倒水瓶烫伤自己。花去1万左右医药费。请问这个谁来负责?摊主负几成责任还是无责任?
小孩家长提出赔偿7成医药费,合理吗?还说要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复活节开会(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3-09-06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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