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分家协议书
关于分家协议书 请律师帮我看看这份分家协议书:李彦鹏,李彦彬兄弟分家事宜,经多方讨论达成共识。现订协议如下:
一,彦鹏分得公路边铺地全部,老房子正店东面大房及相连的“格仔”{托管的},其它房间全部有彦彬所得。门楼,外埕,大客厅两人共有
二,如香港亚牛来索还其房间,彦鹏必将其老房子的房间让出,归彦彬所有。
三,彦鹏需补给彦彬人民币一万两千元,定四年内交情。
请问律师,父亲在签订这份协议书之后,当时还差一份土地证没有交给彦彬,到现在20年前了,彦彬去向其父亲讨还土地证,其父亲说我什么都不懂,之后就了无音讯了。而这其中的第二项中的两间房子是两兄弟各托管一间的,其父亲却把它处分了,而如果彦彬托管的房子的主人将来要是来讨还的话,协议书里面就没有写接下来会如何补偿彦彬。
请问,这份协议书有效吗?这样彦彬还能提出不公平要求上诉吗?能要求重新分家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陈易(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3-09-04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