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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外受伤的处理

关于意外受伤的处理 甲方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近期有一项工程,甲方承包给了乙方做,乙方另找了一个小工,于是未签合同该小工就开始工作了,后因该小工的手被铁皮割开了,送去医院十分严重,医生说手上的这块皮已经死了,只能缝起来先碰运气了,如果肉没长好的话要二次做移皮手术,现在该小工直接向甲方要求负责并付医药费,甲方想付点医药费也算了,最好尽快处理掉这件事情,但该小工十分不讲道理竟然连车钱,饭钱都向甲方来要,只要是碰到关于钱方面的,该小工就第一时间打电话到甲方,向甲方要钱,请问甲方需全权负责医药费吗?还是完全不用负责,因为此小工并非甲方的员工,而是乙方那边找来的小工,并且甲方完全不认识这位小工,更没有直接关系,那么乙方负责的这块是不是要比甲方多呢?还是完全都因由乙方来负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咕噜噜图图(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08-3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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