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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咨询合同中的工作内容问题!

咨询合同中的工作内容问题! 本人是所在单位的主管工程师,现在公司想把我安排到一个项目中去(到学校做老师,教学生,64节课时);这样算不算是超出了主管工程师的职责范围呢?我是否可以拒绝这样的调整?如协商不成,是否可以跟所在单位解除合同,并索取赔偿呢?谢谢!

我的合同里面注明了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内容如下:
1、乙方的工作内容:主管工程师
2、一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供人类。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乙方工作地点广州市(因工作性质须接受全国性出差)
5、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接触、终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amy46……(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3-08-29 10:5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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