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因不想做公司强加给我的、不在合同内容里面的工作,能得到多少赔偿
因不想做公司强加给我的、不在合同内容里面的工作,能得到多少赔偿 我今年1月和青岛的一个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合同内容是翻译,工作地点在成都,是公司的成都售后服务部。应聘的时候直接主管说还有个仓库的事情,我需要收货发货,频率也不高,一周一次的样子。但是上班以后发现,我除了自己的翻译工作以外,还需要兼起仓库管理的工作,工作量也比较大。这个工作在别的售后服务站,都是有专职的仓库管理员的。因为这个仓库的事情我做着很吃力,和直接主管也闹得不愉快,他现在逼我自己辞职。我想咨询下,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啊?还有我是在成都的,公司所在地是青岛,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是否需要我本人去青岛才能申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天天蓝蓝(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8-21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