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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政府机关雇员(非在编)劳动纠纷维权流程?

政府机关雇员(非在编)劳动纠纷维权流程? 在政府工作30年,非在编人员,政府机关不与办理《劳动法》所规定的雇员应享受的权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每月只发当月工资其它全无,经多次与政府机关沟通,政府机关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与办理,因当事人已经58岁,再不办理超过60岁就等于自动放弃。再次与政府机关沟通,结果是政府机关威逼利诱下当事人在完全被动的情况下签订了自动离职协议:补偿2万元,解除与政府机关的一切劳务关系(绝非当事人意愿)。请问如果我们不同意补偿,想让政府机关办理《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应该怎么做?所牵扯到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有那些?程序怎么走?需要我们提供什么资料?殷切得到各位专业人士的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九纹龙66(河南)
提问时间:2009-01-2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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