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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 您好:我们单位原来是国企于是2001年改制,我们原国企的职工有120人参与改制入股,其中有90人一直在单位工作,我是其中一份子,我们每年都签定劳动合同,最近的两次是08年签一年的,09年1月-2010年12月底签的两年的。在2010年12月底,单位要动迁,迁到官台工业园区(离家都很远),而且管理上,经营上都有很大改变,有许多持股职工2011年都不想跟着去了,想离开,根据劳动法我们有理由可以申请单位对我们的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slnn……(辽宁-铁岭)
提问时间:2010-08-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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