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再审以受理,何时开庭

劳动争议再审以受理,何时开庭 我与单位发生了工资争议,县劳动仲裁和一审均违法裁定超过时效,由于我的劳动关系至今存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的司法解释(二),不存在时效问题,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再审,请问:1、应当何时开庭;2、侵权者信用社的领导腰缠万贯,中院是否也敢故意错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RJ5631(北京)
提问时间:2010-08-30 12:0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