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外地户口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但自用不满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是否可以申请免

外地户口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但自用不满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是否可以申请免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那么,外地户口离婚前,属夫妻唯一住房已有10年,以‘离婚析产’过户不到5年,再出售时(由于孩子需到户籍地上学所以 必须离开),需要缴纳什么税费?可否申请免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62633……(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3-08-22 23:3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