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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  有关“唯一住房”的解释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  有关“唯一住房”的解释 政策上说: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请问,婚前有两套住房,产权证上均是男方自己的名字,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分给女方一套住房,现在离婚后女方想卖掉分得的这套房子,房子已满5年的话,符合这条“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免税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暖小寒(辽宁)
提问时间:2011-05-10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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