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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对方故意不来领取欠款,反告我们故意不给还得支付利息。

对方故意不来领取欠款,反告我们故意不给还得支付利息。 1.法院一审判决我公司支付张某5万工程款,张某上诉后又撤诉,不知为何中院将一审法院的判决撤销了,这样合理吗?
2.虽然法院撤销了判决,我公司一直承认这笔欠款,并多次打电话告知张某前来领取,但是张某一直没来。最近,张某再次将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这5万的欠款以及这几年的利息,请问我们应该支付利息吗,合同上也没有说明利息的问题,更何况说他自己不来领取这5万块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gioubo……(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8-2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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