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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生未安排产检项目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医生未安排产检项目错过最佳治疗时间 我去年9月在甲医院做试管婴儿成功后,继续在该医院建卡做定期产检,一直固定在王医生处产检。33周+5时,常规产检发现胎儿心跳过快,继而在该医院住院。王医生等无法解决此问题,推荐我去另一家乙医院。后转乙医院在李医生处治疗,确诊小儿心脏有问题,但是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因孕周时间太晚,治疗效果不佳,后在37周剖宫产,小儿继续住院。经过了解,我知道检查心脏问题的最佳时间是在24周,应该在24周时安排做小儿心脏彩超,问题大可以终止妊娠,问题小可以治疗。但是王医生未安排此项检查。连甲医院的B超医生都觉得王医生疏忽了,因为我已经37岁是高危孕妇,且试管婴儿,被称珍贵儿。我了解到另两名孕妇(都是38岁,一为试管,一为自然怀孕)在甲医院的张医生处产检,就安排了24周心脏彩超。我认为王医生的疏忽导致我的孩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我曾经在央视法律节目看到有类似情况,胎儿B超未检出手足缺失,影响了孕妇的优生选择权。我想咨询我可以起诉甲医院和王医生否?我已经花费了2万治疗费,目前孩子情况得到控制,后期会定期检查和治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法无天7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8-22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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