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这样可以立案了吗

这样可以立案了吗 死者吴纪炳系原告潘娇领丈夫,2005年1月21日夜10时,被告赵妙德、赵邦德开车到上洋岙原告家将原告丈夫抬进原告家,交代原告说:“你丈夫因酒吃多了,我已送过医院打过针,现送回到你家里,估计要三个小时会醒来。”原告信以为真,被告就回去了。过了三小时,吴纪炳一直未醒,到天明也不见醒来,原告很着急,怎么吃醉酒了不会醒。于是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检查根本不是酒醉不醒,而是因头壳破裂、脑上有伤,淤血所致,医生说:“如果晚上12时以前还可以动手术抢救,现在是已难挽回了。”原告于是急叫被告赵妙德来说明原委。被告才交代说是被告与吴纪炳同桌喝酒,吴纪炳酒醉了,后被告又将吴纪炳带至台州市黄岩办事,吴纪炳在上厕所跌倒摔到头部受伤的重要经过。问被告当时送吴纪炳到黄岩医院打针时有没有说明跌倒受伤了,他交代:“我只说他酒醉了,人昏迷,叫医生打针,医生打了醒酒针。”原告的丈夫从到家一直昏迷,不能言语,这样氧气养了几天,白白花了几万元医疗费,就死了。
事后被告赵妙德也自知有责任,曾多次放话叫原告家了结此事,有一次还托人送来一万元钱,叫原告写一张了结书给被告,原告认为一万元钱太少而给予拒绝。鉴于此事的情况原告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但被告一直不与配合,置之不理。直至今日此事仍没有得到合理公正的处理。
吴纪炳身体是十分强壮的,如果当时因撞击或跌倒至脑部受伤,被告赵妙德、赵邦德若如实讲明,医生抢救及时,完全可以挽回性命。被告赵妙德当时在黄岩医院不说出实情,送到原告家时,又不说出吴纪炳受伤的实情,其理由何在?
原告家被弄得人亡家破,都是被告赵妙德、赵邦德欺骗隐瞒伤情所致,此事不说清楚,原告全家寝食难安,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处理,才能平民愤,安民心。
原告认为,被告赵妙德、赵邦德同与吴纪炳一起喝酒后,明知吴纪炳酒醉后处于危险状态,被告将吴纪炳带至台州市黄岩区办事未尽安全义务。事情发生后,被告又有故意隐瞒了吴纪炳严重受伤的情况,并一再强调吴纪炳酒醉了未醒,被告有主观误导医生和原告的过错,这是延误了抢救的机会致使吴纪炳死亡的又一重要原因,可见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法起诉,请求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胜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原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医疗病历,医药费发票
    3、死亡证明
  4、信访控告书及证明此致
以上所诉,均属实情,请法院明察。
------------
副庭长还要我拿出证据,来说明:
被告赵妙德、赵邦德若如实讲明,医生抢救及时,完全可以挽回性命。
我需要找个医生来说明吗?或者什么材料来说明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1sha……(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0-08-28 23: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