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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年,公司让我说走就让我走

工作十年,公司让我说走就让我走 您好:我在一个学校工作了十年了,当时自己年龄小。不知道法律方面的太多事情,所以没有签合同,在工作期间。由于教育部门的检查签了好几次,不过都是一份。我手上有学校开给我的押金条,可以证明我在本学校已工作期限,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学校补尝我吗?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qt1333(湖南-衡阳)
提问时间:2010-08-2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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