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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帮助 您好,律师。我现在有个问题跟您咨询一下。我跟我以前的女朋友今年分手了,然后在去年的时候我们在烟台买了套房子。首付10万,是我们家给的,当时由于我工作不稳定,而且她有住房公积金,所以贷款就直接写的她的名字。现在分手了,我想要回这10万块钱,但是也没写借条。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当时10万的首付是我父母直接打到她的银行卡里,然后直接去交的房贷。我打听了一下银行能查到交易记录。请问这能算是证据么?希望律师能帮帮忙给我点建议,跪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Ef6833(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08-28 14: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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