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真的吗?藐视北京市平谷区法律淡薄(谢谢大家转载)
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真的吗?藐视北京市平谷区法律淡薄(谢谢大家转载) 我叫张海洋,现年20周岁,家住河北省承德市.2008年5月晚21点30分许,在平谷区夏各庄乡被秦伟父子带着张某某,程某某等10多人围攻殴打,导致我和母亲我们两人各有不同程度受伤,我的伤势最重,因秦伟父子等人的故意伤害行为,致使我的右眼视力急剧下降。此案经平谷区夏各庄派出所调解。虽然达成赔偿协议,但是此调解协议存在严重违法现象,因此将事情经过向贵机关反映,请求依职权过问此事,督办夏各庄派出所快速侦查破案并追究秦某父子等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事情经过;
2008年5月7 日,我从承德到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去看望我母亲,他在秦福全(秦富友的弟弟)工地上打工,负责给工人做饭,施工地点在平谷区马房镇。5月8日晚20点左右,我接到我母亲贾某电话,称因做饭的事和工人秦伟等人发生口角,要求我租车将她接回。于是我打车赶到我母亲做饭的工地将她接回。回到住处大约20分钟左右,也就是当晚21点30许,秦伟父子,程艳洁,张新超等10多人气势汹汹赶到我母亲的住处,将大门砸开,砸碎窗玻璃后由窗户闯进屋内,10多人手持砍刀,菜刀,镐把将我们全家人围住施以暴力,导致我和我母亲各有不同程度受伤,房东秦福来也被打伤,我母亲连报两三次警,夏各庄派出所干警赶到现场后,找车将我们三人送往平谷区人民医院救治,后经诊断我的伤势最重,因秦伟等人的暴力行为,导致我的右眼,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多处受伤,目前右眼视力急剧下降,后来因我伤势重转到北京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住院治疗,仅医疗费就花了三万多元。
由于家里的经济条件不怎么好,我被迫出院。出院后不久,我到夏各庄乡派出所要求出具法医鉴定委托函,对我的伤情予以法医鉴定,派出所干警称半年后才能做伤情鉴定。2008年6月24日,经夏各庄派出所调解,我和我母亲贾某某以及房东秦福来和秦伟父子达成协议,当时秦伟父子均未到现场,只派秦福全(犯罪嫌疑人弟弟)和秦富友的妻子代为参加调解,约定秦伟父子赔偿我们三人65000元钱,但实际上他们两人先后给了我们三人56000元赔偿费,拖欠的9000元至今未付。协议达成的当天,我便要求派出所出具法医鉴定委托函,被派出所告知不予出具,要求我们三人到医院去开法医鉴定委托函,时至今日,夏各庄派出所也未对秦伟父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
二,对调解协议的质疑及对夏各庄派出所执法行为的不满。
1 我们三人与秦伟父子二人签订的调解协议实质上只能表明我们三人与秦伟父子二人的民事赔偿事宜私下达成协议,秦伟父子二人并不能因民事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后,就免于承担刑法责任,所以说协议中刑事责任免责条款,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且根据法律规定,重伤害案件就应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查机关,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一纸协议就能免掉侵害人的刑事责任,显属与刑事法律制定精神相悖,夏各庄派出所的此种调解行为显属在包庇、纵容犯罪。
2 因事发当时侵害人有十多人,单单凭秦伟父子二人和我们签订的协议并不能免掉其他人不的民事赔偿责任。
3秦伟父子二人、程艳杰、张新超等人手持凶器储意行凶伤人、已构成共同犯罪、夏各庄派出所就应该及时侦破此案、我们也曾不止一次向派出所告知犯罪嫌疑人窝藏地点、但是每次派出所人都扑了空,我们对派出所的这种不作为不满。
三 请求如下;请求贵机关督办夏各庄派出所快速侦破此案,将涉案人员绳之于法,以便我们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经济损失得以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okie……(北京-平谷区)
提问时间:2010-08-27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