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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申诉,急需法律援助,请大家帮忙。谢谢! 急,急,急!

劳动者维权申诉,急需法律援助,请大家帮忙。谢谢! 急,急,急! 我朋友是一名财务人员,她是06年6月正式进入某公司担任财务工作的。但当时其公司不肯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帮员工购买社保,但购买社保不是按实际工资购买的,是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的。其公司经常通宵加班,但不支付员工加班费,也不给员工打卡,把打卡钟锁起来,所以员工只有一天8小时的打卡记录。而且那公司也不是在真实注册地办公的。在08年新的劳动法正式实施之后,其公司没办法再不签合同,所以在08年3月的时候与该公司员工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员工在其公司管理制度上签字(制度里有许多不平等条款)。在08年10月的时候,其公司在打听到我朋友在年底可能要结婚的消息后,就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也没有正当理由。(理由是公司要以另一种方式发展,当我朋友追问确切理由时,则说是沟通不好。沟通不好也能相互合作两年之久,很显然那只是借口。)但却不同意出具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而且还要求我朋友签了一份不平等协议。协议的大概内容为:
    列明了我朋友身份证及地址,其公司名称等。大概具体内容如下:
一、其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二、员工离职后不能做出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三、员工对经手的工作负责。
四、列出了补偿金。
五、不得就补偿金问题提出异议,不得告公司。
最后是双方签名及日期。
    其实原协议里刚开始还提到说在我朋友任职期间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规定这是由公司负责人负责),因我朋友不同意签,然后其公司又把它改成在“我朋友任职期间对经手的财务工作负责”。我朋友还是不同意签。当时还因为这份协议,其公司还故意大声当着所有同事的面指责我朋友,我朋友最后觉得继续跟这样的老板做事也没甚意思,以及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要很长一段时间事情才得以解决,最后作出了妥协就签了那份协议,拿到了四个月的补偿金(但有半个月是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的)。当时我朋友只想快点离开这家无良公司,所以也没想那么多就跟那公司签了那份协议。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几个月,但我朋友回想起来觉得其实那老板根本就是在设了个陷井。旨在逃避责任,推脱罪名。据我朋友所说,他老板其间向外部购买了不少发票,并逼她做假账。她知道个中责任,拒绝签字并提醒了老板那是违法的。但老板一定要那样做,无奈我朋友只有让老板签字。因为事事都要求老板签字,可能这也是我朋友被提前解除合约的原因。我朋友曾经想过向税务部门举报,但市场环境大同一般,不在这家公司做,去另一家公司做,还是一样。除非不从事财务工作这个行业。这也充分体现了作为财务人员的无奈,员工和公司之间,员工始终是处在弱势群体。特别是在现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之下。鉴于此,我问她是否收过老板的任何好处没有,她说从来没有,都不是自愿的。但最后离职的时候却来了半个月奖金,这让人觉得其公司老板是想要我朋友为他的违法行为垫底。
    现在我朋友很后悔当初跟那公司签了那样的协议,觉得那样太冤屈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当时就申请劳动仲裁,一切让法律作主。但现在事情已致此,我本人法律知识亦有限无法帮助到她。所以请大家帮帮忙,想想办法。我朋友那份协议是否合法是否成立?我朋友现在是否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或者就该公司不合法之处告公司?我朋友要怎样才可以维护正当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乐乐乐(广东)
提问时间:2009-02-1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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