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劳动经济纠纷,我们公司招聘简介上写明公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劳动经济纠纷,我们公司招聘简介上写明公 我在上海,我想咨询一下劳动经济纠纷,我们公司招聘简介上写明公司福利工作满一年每年安排境外旅游(合同并未注明,通常旅游期间为9月),可是去年年底年会宣布改为优秀员工发旅游基金,年会每人发了一张旅游基金券,可自行安排旅游时间,今年5月提出如有要旅游者提前一个月拿旅游基金券跟财务报,我6月拿券已交至财务申请兑换,公司说7月统一发,结果7月并没有发,由于合同7.5日到期,公司并没有和我续签合同,我于7月中旬把调休年假休完,7月31日离职。现今我问公司方面其他员工旅游基金已发完,我询问却被告知离职员工不予发放,而且每年都是9月,现在不在职的就没有。那我想知道公司此行为是否合法,虽然没有签订协议,但是作为我上一年的工作奖励,你既然发放券兑换,只要我在规定时间内兑换,并且是公司方面拖着不给,跟我正常离职时间是否无关,我能不能拿到这个基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微信用户(上海)
提问时间:2013-08-17 07:44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