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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应是否该交污水处理费吗?

下岗职工应是否该交污水处理费吗? 据东兰县供水价格调整宣传: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1.07元/立方调为1.58元/立方,水价未包含现行代收的水资源费0.04元/立方,污水处理费0.80元/立方等其他代收费。对五保户,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生活用水实行现行水价不变。
   那么下岗职工而且又是领低保的对象,是否属于弱势群体。请律师回答以上情况的对象是否该交污水处理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提问咨询者(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08-27 20:2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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