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一场医疗纠纷
一场医疗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那着锄头打断了那人的手,好像是粉碎性骨折,那人就马上拿锄头去报案了,过了几天有人过来协调说是私了,我爸就赔了2万块钱,还以为就这样过去了,那知道那人又来问钱,说是不给就把我爸送到牢里去。
其实那人是我爸工作时的同事吧,他因为心情关系,在工作时好好的骂了我爸几句,而我爸也回骂了他,他就冲上来和我爸扭打起来,我爸开始没和他动手,后来实在忍不住,就用锄头敲了他的手3下,然后就马上走了,事情都没做了。
在这里我想问问这个医疗赔偿全是我爸承担么?我家没钱,还有医疗赔偿有没有范围的,难道被打断手的那个人就一点责任没有么?是他先动手的.请各位叔叔阿姨评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13806……(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08-27 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