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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破坏他人物品

酒后破坏他人物品 你好,我有位朋友因为醉酒后破坏他人物品,被公安拘留了快一个星期。与受害方协定赔偿金额时,受害方把之前数次的总金额列入此处赔偿金额(之前数次喝酒破坏物品,但当时没有要求赔偿,只是让我朋友签了保证书),请问我们该赔偿之前的金额吗?他们的要求合理不?依据是什么?我朋友什么时候可以出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yp7146(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8-27 03: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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