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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 两次职务侵占目前都算在一个案件里了,两次侵占一个本人拿4万,总金额47万;另一个本人拿8万,总金额40万。在涉及侵占4万案件里,判定本人拿12万。两件案子除本人拿的共12万,其余均被另一筹划者拿走。

问题1:现立案为本人拿12万,总金额47万,本人是否要追溯另一次案件,把12万如实分成2个案子来说,对本人是否有好处?

问题2:现判定书上说要把本人和另一个案犯不分主次,视为共犯处理,对本人量刑上有哪些危害?

综上所述,平衡局势,怎样处理在量刑上对本人有优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rz132……(北京)
提问时间:2013-08-14 18:2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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