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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石棉瓦引起的纠纷

石棉瓦引起的纠纷 刮大风的时候,A门市前的大的遮阳伞被风刮到了B的门市的前檐上把前檐的石棉瓦给弄坏了,后来A去找B商量怎么给他修的时候,B恐吓威胁,出言不逊,并且先动手推了A的妹妹一下,后来A就顺势推了他一下,结果B到屋里边抄起一把菜刀出来砍向A,被C给拦住了,后来打成了一团,B又拽下一块三合板砸向A也被当时拦架的群众给拦住了,A在被B打的时候出于自互伸手乱挠可能挠到了B的身上,后来被那么多的群众给拦开了,A第一时间报了警,可民警来了以后,A的妹妹对民警说B持刀伤人,民警却说,砍着你了没有,没有砍着不算持刀伤人,而且也没有对周围的证人进行任何的取证就走了,我想问一下,B算不算持刀伤人未遂。民警在这方面有什么过错?还有A身上的伤去医院检查医药费应该由谁来出,身上的淤青算不算伤,肿起的包算不算伤,菜刀拿起已砍向人了算不算凶器?补充一下A也是女的。希望尽快给于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ouha……(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3-08-1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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