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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借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可以由用工单位而不是用人单位进行缴纳吗?

借用人员的社会保险可以由用工单位而不是用人单位进行缴纳吗? 我公司有借用人员(非劳务派遣),其工资和公积金均由我单位进行缴纳,社会保险由原用人单位缴纳,我公司每年年底与其结算一次。现在借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规定在此时间范围内其保险转由我公司进行缴纳。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办事员对此方面政策不是很了解,私下里交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其办理好社会保险。现在公司领导不愿意为其缴纳保险,也不愿意将其身份转变成劳务派遣人员,不和其签订劳动合同,称不知晓这件事,属双方私下行为,应由为其办理保险的办事员承担责任。请问此事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ldgo……(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3-08-1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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