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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该赔付医药费

我是不是该赔付医药费 一摩托车跟一皮卡车发生追尾后,事故摩托和摩托车驾驶员人车分离,事故摩托划了十几米碰到了我停在路边的车,但是驾驶员未跟我的车接触,而是径直飞到马路中间去了,我的车又属于临时停车且驾驶员不在车上,构成非法停车,交警初步认定我要赔偿伤者的医药费和事故车辆维修费,我很费解,伤员明明是事故摩托和皮卡追尾造成的伤,而跟我的车没有发生二次碰擦,也就是说我没有加剧他的伤,而是他的摩托车碰到了我车的轮胎,摩托车维修费用应按比例划分赔偿比例,那么我该不该承担伤者的医药费呢,交警说事故中的损失不能分开来进行赔偿,那么我就只能吃哑巴亏来赔偿不应该赔偿的伤者医药费吗?而且伤者现在伤情随时可能恶化,我该怎么办?还有就是事故造成的损失在交通法里真的不能分来来进行赔偿吗?虽然违章停车,可我跟事故无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啊,又不是因为我事故才发生的,是发生后摩托车碰到我的车.法律上是不是有规定伤员医药费和车辆损失费不能分开赔偿,还有,如果我想请律师的话这个案子有没有可能胜诉,律师费大概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05200……(重庆)
提问时间:2010-08-26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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