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公司所提供证据问题
关于公司所提供证据问题 1.开庭时,公司所提供的造假证据工资条,本人是品质部人员,公司造假搞成了部门为开发总部人员,这是一个巨大的造假错误我竟然没看出来,.由于字比较小本人没仔细看,没有做这一点反驳说是造假行为,只是不认可该证据给予否定,说工资条没有给本人确定为由.不认可.这样是否对我不利?
2.本人提供公司发的是密封保密工资条,由于密封的不能签字确认,都是公司发的,公司却一个承认,一个不承认.承认的是出勤工资6500里包含500固定加班工资,搞这个加班工资就是搞的变相克扣本人实际出勤工资降低了本人收入,另一张工资条是出勤6500没有包含什么固定加班工资.这两张工资条我是用来比较公司有变相克扣工资,可出勤6500这张密封工资条,公司不认可.是否对我不利?
3.我是否可以联络仲裁员补充以上第一点公司的造假漏洞.本人是品质不员工做的假工资条明显把部门都搞错了.
以上请帮忙分析,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xi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8-0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