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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是征用老百姓土地,需不需要公告?补偿标准?

政府要是征用老百姓土地,需不需要公告?补偿标准?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老百姓一百五十多亩土地被当地政府租给企业三年,现在三年时间到了,老百姓现在要回自己的土地,当地政府不给,还说三年前说的是征用。没有合同,也没开会,没公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新1农民(安徽-池州)
提问时间:2013-08-06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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