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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能否界定我这套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

能否界定我这套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 房子为结婚登记前父母分次付款全额交付(开发商一边从买房收款,一边拿收到的款盖房),但每次付款的凭证办理房产证时被开发商收回。
现在手中的凭证有:日期在结婚登记日期前: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第一年的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收据、装修押金收据;日期在结婚登记日期后的:房产证、开发商销售不动产的发票。
所有凭证都只有我自己的名字
仅凭这些能否界定我这套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从零开始05……(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3-08-06 10:3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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