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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租房合约问题  维修问题

租房合约问题  维修问题 租房租了2年合约,由于当时没看清就签了合同,有一条是租日起7天内坏的东西由出租方负责维修,7天后维修责任由租方负责。这条合法吗? 还有谁知约满退房的时候,我们已搬离了,一些不是人为的 像墙壁渗水,受潮,柜门腐烂等问题要我们负责维修,而且以此为由拖延租期,每天收取我们日租钱, 这合法吗?我们可以不负责维修吗?之前跟房介那边有过口头的维修由租方负责的,包括之前的电视维修和购买新的。柜门我们也报过给房介过来维修,一直没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281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8-06 00: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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