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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租房合约问题

租房合约问题 2013年3月起租的房子,合同是到2016年,每三月交付房租。现在的情况是应该在5月份交房租的,可以因为公司报销问题,钱始终下不来,所以往后延生,也和房东打过招呼,他们也同意。之后因为我公司迟迟不报销费用,6月中旬房东发消息来说让我收拾东西搬走否则就报警。但是消息不小心删掉了,但确实有这条消息。因为那是出差在外地,回来后到了6月底发生公安部门十几个警察直接闯进门进入租的房屋,让我蹲在地上双手抱头,事后询问是公安机关办案抓原本住在这所房子里的租客。和我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我被吓到了,不敢再租这所房子了。对我的安全问题造成了隐患。而且是上班高峰时间很多人都看到了,我名誉也受损。谁也不想睡得好好的十几个警察突然冲进来吧。之前租前房东也没有说任何关于以前租客的问题,事后问他们,说之前的都是有合同的,现在都能联系的到的。但公安部门的确是到我租的房子来抓人的。现在问题是,我前提并没有说不租这套房,6月中旬是房东发消息来说让我搬走收拾东西,然后发生公安事件,让我住的不安全,我也想解除合同,第一,我想问我晚交房租但没说不交,算不算违约?第二,房东先提出让我搬走的,现在说我提出不租说我违约要不要付违约金?第三,是房东先违约还是我先违约?第四,如果是我们违约要付多少的违约金?第五,房东说要我把3月房租交掉之后再谈违约金的事情,我前要不要给他们,因为我并不觉得是我先违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uru13……(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3-07-08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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