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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我和丈夫婚后共同按揭住房一套,去年离婚,房子协议给他,离婚期间我自己又按揭房子一套,后复婚,判与他的房子在复婚后付清了按揭款,请问此前的房子现归谁所有?我丈夫想将此房赠送给我,在法律上成立吗,费用呢?另我离婚后按揭的房现在任在按揭中,那这套房子又归谁,如我丈夫自愿放弃这套房子的产权,又如何办理,费用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WnM4638(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8-24 13:4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喻远军律师
2010-08-25 06:03
对方可以将房屋赠与过户于你。现在婚后按揭的房屋可以由双方协议约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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