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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生损害和赔偿的责任是否全由伤人者承担.标准是什么?

人生损害和赔偿的责任是否全由伤人者承担.标准是什么? 两星期前我女朋友和一男同事发生争吵.当时此男同事情绪激动有动手打人的动机.此时我为保护女朋友.就出手推此男同事但是由于地面比较滑他又穿的是拖鞋,就摔在地上.至其头右额位置摔伤.在我的陪同下去医院.额头位置缝了十针.取线后有七厘米左右的伤口.同间所有的医疗费用由我支付.共记260元左右.现在他伤好后但是头部伤口会留疤,而且他家人说他已经报名参军对此会有影响.期间他提出去CT。我也同意但后来他改变主意说不用CT。现在要我再赔偿1000元私了此事.我想问这个要求合理与否.是否所有责任应由我承担.且人生损害的恢复标准是否是要作到一点伤疤都没有 如果是正常的处理我会赔偿多少钱?应有哪些责任
我有此事发生的视频不知道有用吗?但是只是当时的监控录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5383……(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8-24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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