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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合理吗?

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合理吗? 你好!我老公从事船员工作,89年平3月进公司,现身体不适单位要和他解除劳动合同,他在公司有23年工龄,还有五年退休。公司只能补尝17个月(2008年前按12个月2008年后按5个月计算),每月基数按2800多点计,(每年行船8个月,休息三个月病休一个月不计工资。但公司是按8个月的收入来12个月平均)做基数,这种算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立宏(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8-01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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