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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 我父亲于今年年初发生车祸,在医院住院31天,在家修养3个月,现在以基本康复,医药费共计花费4万多块,右腿丧失百分之二十五的功能属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判定我方无任何责任,现由法院判定有对方支付我方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费等共计6万6千元,请问这样的审判结果合理吗?我方能不能争取更多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CE(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0-08-1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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