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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临时工是否计算工龄,是依照“劳动法”,还是依照之前的中国劳动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临时工是否计算工龄,是依照“劳动法”,还是依照之前的中国劳动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89年至91年期间在某政府单位从事数据录入工作(属于临时工性质,因当时工作优秀被评为国家优秀录入员),之后被另一家事业单位录用至今(工人编制录用后,现转为干部编制)。
  根据《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64)中劳薪字第344号文规定,我自89年7月至91年3月期间的工作时间没有确认可计算工龄,也没明确否认这段时间是否可计算工龄;而要看现在的《劳动法》,咨询网上的律师,认为这段经历是计算工龄的。
  请问:哪个法律文件为准,是“劳动法”,还是“中劳薪字第344号文”?请问我的这段工龄按照现在的法律算不算工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indla……(上海)
提问时间:2013-07-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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