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四个月公司提出工作不合适(未签合同未交保险),我是否要写离职申请?
工作四个月公司提出工作不合适(未签合同未交保险),我是否要写离职申请? 3.20入职,6.27人事提出说不合适已经找到人代替我,给我一个月的时间交接。我现在尚未离开公司,人事也不说让我哪天走,按照公司流程,我要填写离职申请单,工作交接之类的表格,请问我是否要填写离职申请?填了之后是否属于我自愿离职?如果是我自己主动辞职,是否就不能得到未签合同未交保险的赔偿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双子凡凡提(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7-27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