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购买房子,签协议共有,但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是否可行请问?
购买房子,签协议共有,但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是否可行请问? 我是这样的情况
我是城镇户口,我女朋友是农村户口,我父母的没有贷款的房子有我的名字。
现在我和女朋友准备买房子,基本上全部是我出房款。
如果准备买的这个房子写我和女朋友共同的名字,因为是第二套房,就要收取3%的税费。
如果只写我女朋友的名字,她是农村户口,她名下没有房子,所以不收税费。
请问为了避免税费我们应该怎么做?
如果我和女朋友婚前签个协议,说明房子虽然只写女朋友的名字,但实际上是两人共同所有,这样是否有保障,是否一定要去公证处做公证,如果做公证,是否有保障。
或者还有什么办法能避免税费,而且房子属于共同所有?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sdzsw(重庆-南岸)
提问时间:2013-07-26 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