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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名下人身损害纠纷之举证责任配置”的“”问题引出--案例“”的事实是作者的编造,案情事实并

“非法行医罪名下人身损害纠纷之举证责任配置”的“”问题引出--案例“”的事实是作者的编造,案情事实并 律师是追求事实真象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法制进步的推动者,如果一味地不顾事实而追求读者的眼球,那“非法行医罪名下人身损害纠纷之举证责任配置”的讨论真是空谈而误法事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律动高山(福建)
提问时间:2013-07-21 16: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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