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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求助 你好,哥哥结婚三个月,婚前给女方三万,女方什么也没有做没有开销一分,一切男方全包,女方把三万存入自己爹地名下存期二年。现在俩人要离婚。请问这钱是否可以归还,受法律保护吗,还有三金,所有男方买的东西会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天求知(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0-08-16 17: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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