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法律求助

法律求助 我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被婆婆赶出门不让我进门,也不让我拿衣服,在外一年多的时间我靠打工艰难的维持生活,一年多的时间里丈夫未给我一分钱的生活费,请问我能向我丈夫起诉要求赔给我这一年的生活费吗,并且我丈夫在外地和一个女的在一起了,只是没有证据,请问我能起诉和他离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彭(安徽-阜阳)
提问时间:2010-08-11 08: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